“大业元年,炀帝始诏吏部尚书牛弘、工部尚书宇文恺、兼内史待郎虞世基给事郎许善心、仪曹郎袁朗等,宪章古制,创造衣冠,自天子达于胥吏,服章皆有等差。若先所有者,则因循取用。弘等议定乘舆服合八等焉。”
——《隋书·礼仪志》
大业元年(公元605年),隋炀帝又制大裘冕,并重定衮冕之制。
冠无旒无纩(kuàng),外面为黑色丝质,内衬为红色丝质;衣用黑羊羔皮制成,衣领和衣袖则用黑缯(zēng,丝织品);裳和衮冕一样为纁色,但没有任何章纹。
尚书令杨素、吏部尚书牛弘等人认为,隋文帝时期章纹只有九个,与三公相同,不合帝王身份,“重等”之法又无历史依据,不合礼法,因此衮冕重新遵循古制,按《礼记·玉藻》《尚书》等采用十二章的制度,将北周以来改用到依仗旗之上的日、月、星三章重新纳入冕服之上。
“于左右髆上为日月各一,当后领下而为星辰,又山龙九物,各重行十二。”
——《隋书·礼仪志》
日、月分列于左右两肩,星辰位于后领背部,形成了“肩挑日月、背负星辰”的既定形式,这种定制一直沿用至清代。
除了日月星三个纹样各是一个之外,其他九种章纹(上衣山、龙、华虫、火、宗彝五种,下裳藻、粉米、黼、黻四种)每种一行,一行12个,共九行。这种首次将章纹“重行”的装饰方法,使得衮冕更加繁复精美,并一直被唐宋辽金元诸代所仿效。